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学司函〔2005〕4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拟同意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残疾考生的函》(京教计〔2005〕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部分专业从2005年起面向全国试行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听残、视障学生。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本科: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针灸推拿学;高职(专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园林技术、音乐表演。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北京联合大学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其中本科生招生总数不超过80人,高职(专科)生不超过110人。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
报名工作由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将考生有关信息通知北京联合大学;命题、考试工作由你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在你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导下,由北京联合大学负责。录取名额须经新生户籍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
四、《关于批准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高职专科部分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残疾学生的通知》(教学司函〔2000〕38号)不再执行。
请你市与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招生中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当年录取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OO五年四月十日
抄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联合大学、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